首先,对属于政府指导价范围的殡葬服务,要灵活相关价格浮动幅度。本着补偿经营成本不得盈利的原则,按照一定标准,成本价格越高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加价幅度越小;相反,价格成本较小的,则加价幅度可适当高些。
其次,建立殡仪馆相关商品和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制度。坚决杜绝相关商品或服务不经公开招标竞争采购就随意进入殡仪馆,从根本上管住有关服务项目或商品一开始就虚高的问题,确保丧葬家属利益。
再次,扩围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和政府价格管制范围。有关方面要与时俱进,进行充分调查研究,把一些目前已经基本普遍接受,但还没有进入到基本服务项目和政府管制范围的殡葬服务项目,有效纳入到基本服务项目和政府管制范围。一方面可以使增大的基本服务项目得到政府减免等优惠,另一方面可在殡葬服务垄断状态下,使得一些漫天要价的商品和服务得到有效规范,也压减那些可供寻租的回旋空间。【详细】
抵挡腐败利益阻挠才能改革殡葬业
殡葬文明或礼仪,属于道德文化议题;而殡葬业寻租乱象,则直指权力作为。稳妥解决这个问题,还民众死之尊严,也只有从下面几个层面发力:一是推进中国殡葬业真正的市场化进程。有数据说,2015年中国殡葬业市场规模超700亿,如此庞大的“蛋糕”,仅靠行政之手如何能“切好”?二是加强监管。拍蝇打虎进入新常态,殡葬服务这些“冷衙门”,也不应成为被监督遗忘的角落。三是明确基本殡葬服务公共品属性。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作为保障基本民生的重大举措,已纳入不少地方建设规划。这个步子还可以迈得更远一些、更实惠一些。此外,现行《殡葬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层次低、可操作性弱。尽管修订工作启动十多年,遗憾的是进展缓慢。长远而言,以殡葬立法廓清诸多乱象,也许终将是大势所趋。【详细】
专家建议,从源头上抵制"黑色腐败"
中国殡葬协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王国华撰文指出,政府除了要惩戒不规范的市场行为,同时给予特定群体以殡葬服务均等化的政策倾斜,还要规制其自身的行为,扩大政府提供各类殡葬服务接受监督的范围,充分发挥政府作为资源配置手段的积极作用。
殡葬行业专家乔宽元建议,国家应该加大对基本服务的投入与支持,特别是在价格体系中肯定从业者的服务和劳动价值,“借鉴医药改革的经验,鼓励消费者为从业人员的技术和服务买单,而不是通过其推销的高价产品为服务买单”。
王宏阶等专家指出,政府应在提供价格合理的殡葬业基础公共产品上下功夫,推进公益性墓地建设,为弱势人群托底,也能有效遏制坟地价格畸高现象。【详细】
陕西如何解决相关问题
陕西省民政厅:公墓均须有一定量限价墓
省民政厅要求,各公墓单位公开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和殡葬用品价格,通过网站或其他载体将公墓的收费项目、标准(价格)进行公示,为群众监督、选择提供方便;要拿出一定数量的墓位用于公墓事业,实行限价销售,满足中低收入群众的殡葬需求;不得炒买炒卖或以任何形式捆绑、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严格凭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出售墓穴或骨灰存放格位,严禁出售超面积、豪华墓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