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余姚市消保委成功处置一起因酒店临时通知涨价引发的消费纠纷。上海的虞女士向工作人员反映,她于5月15日向余姚某酒店预定了6月16日和17日两天晚上的10个房间,商议会员优惠价174元/间。5月29日,酒店负责人联系到虞女士称16、17日是当地的杨梅节,酒店都会涨价,需要补每间150元的差价,共计3000元,或者就把当初的1000元押金退了。虞女生表示,当初没用平台订房,为了方便联系,就加了客服微信商议订房,订房时也没说明后期还会涨价,而且她已付了1000元的定金,真难以接受,坚持要求酒店方履约。
收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酒店了解情况。负责人表示,5月15日当时接待订房的客服是新员工,并不知道当地有杨梅节,就按普通周末的价格订出去了。随着杨梅节临近,加上越来越多的客户来订房,就发现虞女生这个价格有问题。随即就告知她后期需要补差价,或者退押金。消保委工作人员又查看了当时双方的聊天记录,发现虽然双方在协商房间价格时,1000元用了押金表述,但虞女士转账时的备注是定金,且酒店人员确认收款,应当明确为定金。民法典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按照双方协商价格174元一晚,每晚1740元,两晚合计3480元,所以定金不能超过696元,多出的304元不产生效力。民法典另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经工作人员调解,最终商家返还虞女士1500元,双方都表示满意。
目前,正值杨梅旅游旺季,余姚市消费委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是要谨防缺斤少两、以次充好。若现场购买杨梅,建议在政府划定的临时杨梅市场内进行采购,货比三家,因杨梅磕碰易变质,建设少量多次购买。若选择网购,消费者在下单前要详细浏览详情页面,明确自己要购买的杨梅规格,收到杨梅时,要查看有无少发、错发,品质是否与商家承诺的相符。同时认真查看杨梅外包装标签,仔细辨别是否存在与产地不符或者说是假冒标签的现象。
二是要关注明码标价。看宾馆、酒店、旅馆、餐厅等住宿餐饮行业经营者是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进行明码标价和服务收费公示,标价内容是否真实明确完整、字迹清晰、标示醒目,是否存在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是否额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是要留心价格波动。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建议消费者通过官方平台下单,同时在下单时,看清定金与总价的关系。经营者必须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取消订单或者擅自提高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