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论文认定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论文认定办法(试行)》(新教人〔2013〕31号)文件精神执行。
1.中文期刊论文: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有备案信息,且被知网、万方、维普三大数据库其一收录的期刊论文。
2.外文期刊论文:因我校暂不具备认定条件,需自行联系的有查新检索资质的图书馆或查新机构开具收录检索证明并与中文论文信息一同填写提交至图书馆方可完成认定。
3.中文图书:在国家版本数据中心有备案信息且可查的正规出版物。
1.本校拟晋升各系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对拟提交职称评审的论文和图书进行认定,包括教师系列、高校教育管理研究系列、实验系列、图书系列、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等。
2. 学校有关部门因开展工作需要出具论文认定报告的其他事由。(注:由于奖学金评选期间认定学院及学生多,为了提高效率,请各学院负责人以学院为单位,派专人对接本学院认定材料的收集提交、费用支付及认定表领取相关事宜。)
3.研究生因评奖评优需要对发表论文进行认定的。
4.伊犁州直其他中小学及高职院校因职称评审需要提交论文及图书认定报告的。(注:由于职称评审期间认定单位及人员多,为了提高效率,请校外单位以学校为单位,派专人对接全校认定材料的收集提交、费用支付及认定表领取相关事宜。)
1.职称论文认定须提交《自治区职称评审论文认定表》电子版(见附件1),文件命名请用统一格式:单位+姓名+论文认定表。
2.职称图书认定须提交《自治区职称评审图书认定表》电子版(见附件2),文件命名请用统一格式:单位+姓名+图书认定表。
3.职称外文论文认定,需将外文论文收录检索报告及期刊分区表(最新一年职称评审以中科院分区为准,供大家参考)扫描件提前准备好,并将论文信息与中文论文一同填写在《自治区职称评审论文认定表》一同打包发送。
论文发表前请务必提前自行确认期刊的合法性,并在数据库网站查询确定文章的真实性,以免论文认定时出现认定结果为“套刊(仿刊)”等学术不端行为。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备案信息查询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期刊查新页面
(1)纸本刊查询网址:https://www.nppa.gov.cn/bsfw/cyjghcpcx/qkan/index.html
(2)电子期刊查询网址:https://www.nppa.gov.cn/bsfw/cyjghcpcx/lxdz/index.html
2.三大数据库收录情况查询
期刊必须在发表当年被三大数据库收录并正常更新(通常不晚于期刊发表后的四个月内上网为正常情况),如果期刊超过四个月未在数据库更新,这种情况也无法正常认定。
3.如果纸质期刊一年发表的文章数超过2500篇,则不推荐发表.
4.需特别说明的事项
(1)一般期刊的增刊不符合认定要求;
(2)核心期刊的增刊按一般期刊认定;
(3)会议论文、论文集不符合认定条件;
(4)外文论文必须被SCI、EI、CPCI收录且开具收录检索报告才能进行认定。
(5)部分易混淆情况无法认定:
①知网的国际期刊,无CN刊号及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备案,不符合认定条件。
②万方应用平台小程序收录的期刊,不属于万方数据库收录,请查证时务必在万方首页搜索框检索。
③报纸文章只有发表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文汇报》、《中国教育报》理论版的论文,根据自治区文件可以按照核心期刊进行认定。其他报纸文章均不符合认定要求。
1.论文认定表填写说明
(1)“论文题目”须与正式见刊或数据库中的论文题目完全一致。
(2)本人排名:独著、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等,如为通讯作者,则填写为“第*作者 通讯作者”。
(3)SCI论文有期刊影响因子,EI收录论文和中文论文不填写。
(4)如需认定外文核心,需提前开具收录检索报告。将论文信息填入认定表,并将收录检索报告与认定表一同发送至邮箱。
(4)往年已经认定的论文,认定结果长期有效。如今年认定表中有往年已认定过的文章,请在备注部分标明“已认定”,并将旧认定表拍照或扫描一同发送到邮箱以便核对。
(5)网上暂时无法检索的文章,对于近期发表的论文已出纸刊但因其他合理原因暂时未上网的,需在备注中标明“暂未上网”(注:只有纸刊发表后四个月内未上网的情况才能按照“暂未上网”进行认定)并准备以下电子材料:纸刊的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论文所在页的照片或扫描文件(放在以论文篇名命名的文件夹中),与认定表一同打包发送到邮箱以便进一步认定核验。
1.论文及图书认定收费标准
认定类型
校內
校外
备注
中文图书认定
20元/部
20元/部
通过中国国家版本馆(国家版本数据中心)网站检索
中文论文认定
20元/篇
30元/篇
通过CSCD、CSSCI、CNKI、万方、维普等数据库检索收录
2.操作流程
(1)向邮箱发送认定表。
(2)发送后3-5天注意查收图书馆邮件。
(3)收到邮件后根据具体金额,向学校账户转账缴纳。
· 账户信息:
名称:伊犁师范大学
账号:30101301040000010
开户行:农行新疆伊宁城西支行
①如需开具发票付款时备注:“信息咨询费开发票+单位名称/个人信息”,支付完成后将付款详情页面截图保存。
②不开发票付款时备注:“单位名称/委托人姓名+论文/图书认定费”,支付完成后将付款详情页面截图保存。
注:本校无法报销本单位发票,故校内委托均不开具发票。
(4)将转账详情页面截图、支付金额、付款时间、手机号、是否开具发票发送至图书馆邮箱,工作人员收到邮件后会联系对接领取认定表及开票相关事宜。
1.办理地点,论文认定工作线上线下均可办理,可直接在图书馆网站下载认定表填写后发送至邮箱,或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到校本部图书馆三楼305信息咨询部办公室办理。
2.下载附件时,校内评职称教师请下载当年度最新职称评审认定表。校外老师下载自治区评审表即可。
3.论文认定相关材料请按具体内容及格式要求准备好,一次性发送至图书馆指定邮箱:ylnu_tsg@126.com
4.认定时效,通常3-5个工作日内可领取认定报告。如有特殊需求请在邮件中备注“加急”并说明具体事由及期望时限。
5.以下为老师们提供一些具备查新检索资质平台网址信息(并不限制排除此外的其他机构,仅为方便大家供个别参考)。
(1)东北师范大学: http://www.library.nenu.edu.cn/page/87308/show?leftNavId=2995279
(2)南京大学:http://lib.nju.edu.cn/xx_yjzc1/kjcxycscy.htm
如有其他个性化需求,自行选择其他机构认定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