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版《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这些行为被明令禁止
(记者成熔兴、通讯员曾斯、产启斗)9月28日,“文明地铁 共治共享——《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宣贯月”启动仪式在武汉地铁洪山广场站文化角举行。记者从活动现场获悉,10月1日起,新修订的《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正式施行。“阻挡车门或者站台门关闭”被列为危害轨道交通安全的行为,明令禁止。
28日上午在洪山广场活动现场,“地铁文明使者”周玉倩、陶金以情景剧的形式解读《条例》中乘客禁止行为、保护区管理等内容。武汉地铁执法队成员、志愿者、安检员、客运服务人员、保护区执法队员、乘客代表现场发表文明宣言,共同启动“共治共享——文明乘车宣贯月”。在现场,武汉地铁号召市民乘客自觉遵守条例,争做文明乘车的践行者、推动者、维护者;邀请市民乘客报名参加志愿服务、文明督导,注册“文明地铁+”小程序,利用乘坐地铁时间及时劝阻和上报不文明行为。
“希望广大市民乘客积极参与和践行《条例》,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乘文明车、说文明话、做文明人。”武汉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地铁车站现场工作人员、执法队员、姚婕志愿服务队成员、社会志愿者将加大对市民乘客的宣传和普法教育力度,及时劝阻和制止不文明行为;对于不听从劝阻的,执法队将联合轨道分局依据条例进行执法惩处。
该负责人介绍,新修订的《条例》中,增加了需禁止的危害轨道交通安全的行为种类,将“阻挡车门或者站台门关闭”“在地面或者高架线路两侧一百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飘浮物体和无人机等飞行器”列为危害轨道交通安全的行为,明令禁止,违反者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条例还新增禁止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公共场所容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在车站或列车内使用平衡车、自行车,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倚靠侧板,在车站、列车、出入口、通道内乞讨、大声喧哗或吵闹、使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擅自在车站、列车内推销、售卖产品或者服务。据了解,新增禁止的这些不文明行为和法制条款是近年来市民关注的热点,是对社会关切和民意的响应。
去年7月,武汉地铁就向社会征集发布新版《武汉地铁文明公约》,将轻声言谈、有序乘车、礼让行善等文明行为列入其中,对一些“新出现”的不文明现象进行了规范;与此同时,武汉地铁持续开展文明乘车督导、排队上下车宣贯、监督执法等活动,引导广大市民乘客安全出行、文明乘车。
武汉地铁运营公司表示,《条例》的修订,体现了在建设世界级地铁城市发展战略、实现武汉高质量发展的大背景下,以良法促善治,用制度保障轨道交通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条例》与交通部轨道交通管理相关规定有效衔接,对武汉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运营、安全、应急及法律责任等方方面面都作了相应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约束性。《条例》在提升城市服务功能,提升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对近几年新出现破坏乘车环境、秩序以及安全的行为予以了禁止,在法规层面进一步保障了乘客的乘车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