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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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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表格中部分数据与各定期报告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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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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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怀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德元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丽芳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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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李怀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德元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丽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怀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德元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丽芳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S佳通 公告编号:临2024-035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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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本公司的主要产品为轮胎,2024年第三季度实现轮胎销售收入12.32亿元,销售收入同比增加1.03亿元。由于市场结构及公司产品结构的变化,2024年第三季度轮胎销售价格同比2023年度第三季度下降0.27%,2024年第三季度环比2024年第二季度轮胎销售价格上涨0.84%。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受天然橡胶、合成胶和炭黑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本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天然橡胶、合成胶和炭黑等主要原材料综合采购成本同比2023年第三季度上涨11.20%,2024年第三季度环比2024年第二季度上涨2.57%。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季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S佳通 公告编号:临2024-036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 本公司在近一个月内不能披露股改方案,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目前,本公司提出股改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尚未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目前,书面同意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有0家,其持股总数占非流通股股份总数比例为0%,尚未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目前,本公司未能进行股改的原因是: 尚无确定的股改方案。
目前,尚未书面同意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有 68 家,其未明确同意股改的主要原因是:尚无确定的股改方案。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目前,本公司尚未与保荐机构签定股改保荐合同。
三、保密及董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2.2.4条等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